遺失身分證,需向警察局報案嗎?
1.國民身分證遺失,不須到警察局報案。 2.自103年7月1日起,補領國民身分證得親自至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 3.如遺失國民身分證可先辦理掛失: (1)於上班時間親自至任一戶政事務所或以電話向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掛失國民身分證。 (2)持有自然人憑證者,請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國民身分證專區」-「國民身分證掛失暨撤銷掛失申請作業(使用自然人憑證)」(網址https://www.ris.gov.tw/webapply/7)辦理掛失國民身分證(24小時服務)。有關自然人憑證之申請資訊,請參閱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網站(http://moica.nat.gov.tw)。 (3)於上班時間或非上班時間撥打1996內政服務熱線辦理掛失國民身分證。如人在國外請撥打國際電話886-2-81958151。 (4)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國民身分證專區」-「國民身分證掛失暨撤銷掛失申請作業(免自然人憑證)」(網址https://www.ris.gov.tw/webapply/7user)辦理掛失國民身分證(24小時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