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眾發現自行車遭竊時,應立即就近向警察機關報案,並主動提供報案人身分證明文件及遭竊自行車之廠牌、顏色、出廠序號、出廠證明文件或提供其他可足資證明之特徵,以利警方後續偵辦。
二、民眾可至本市警察局網頁進入後點選 「為民服務」 →「民眾自行車實名自主登錄專區」選項,將所有之自行車車身號碼依指示登錄,民眾使用警方提供上述服務後,可提高失竊破獲率及破獲發還作業效率,以保障民眾財產安全。
三、本市警察局於首頁網站(https://police.gov.taipei/)進入點選 「貼心服務」 →設有「無主自行車辨識認領專區」,本專區係本市警察局各警察機關偵破自行車竊案,因部分自行車未有車身號碼或登錄資料缺漏,致無法聯繫失主,茲將查(尋)獲無主自行車相片等相關資訊公告招領,俾利民眾尋回失物及發還作業,認領車輛請檢具車輛相關證明文件至查獲車輛之警察機關辦理。